本报记者 李晓明
行人民警介绍,
当日10时48分 ,一辆面包车行驶至市区羌江南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时,被机动车撞倒,行人的责任划分却截然不同——其中一名行人通过斑马线过马路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行人未承担责任;而另一名行人未通过斑马线横过马路,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公安机关认定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第四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而发生在当天上午的另一起交通事故,机动车又该如何做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提醒,
案件回放 :
两起行人被撞交通事故
行人责任划分截然不同
8月29日20时16分,行人守法过街成为常态 ,行人如何安全横过马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民警说法 :
别拿生命开玩笑
守法出行更安全
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