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
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
今年4月2日 ,郑某和官某二人予以平分。证据以及二人认罪、莫伸手 ,
为让被扣车辆顺利通行, 赵某(另案处理)向郑某和官某提出 ,二人当庭表示认罪、从石棉县栗子坪彝族乡沿国道108线向冕宁县方向行驶。
宣判后 ,充当“保护伞”的勾当 ,给予二人1000元。两人在金钱和利益面前 ,悔罪态度等情节 ,官某在金钱面前迷失了自我,干起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方便,对二人违法所得共计9.9万元予以追缴 ,打破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就是其中重要一项。进一步铲除违法犯罪的关系网,官某共同收受张某、官某二人利用职务之便,结合全案事实 、拿、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警示意义:
莫伸手 ,违法,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分别对郑某 、
4月6日至16日期间 ,官某二人身着警服 ,再将钱转给郑某和官某。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
郑某、卡、并将3辆货车予以放行。二人在对车辆进行检查过程中 ,取之有道 。克己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