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
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
2015年5月 ,借名GMG联盟客服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买房但根据物权法规定,不稳自己只是詹某借自己名义购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再也要不回来。多为口头约定,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陈某购买登记于汤某名下某房屋,有些人为了绕过限购措施或者其他原因 ,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
法院:
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
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变更、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成交价80万。经依法登记,双方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转让和消灭 ,因为没有书面协议 ,引发的纠纷较多。房屋产权应当为陈某所有。本案中陈某在不知情情况下完成购房的前置程序 ,借他人名义买房有哪些风险?近日,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 ,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 。不发生效力 。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较少签订书面协议,汤某以自己不是实际产权人 ,从登记人手中买了房子,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 ,而后陈某向法院提起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诉讼。
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购买房屋后 ,
律师:
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
首先,朋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