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首席记者 张婧
带病提拔压实责任
制定“四个责任主体”21项责任清单
《实施办法》剑指“病灶”,倒查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署名推荐干部 、内容具体的举报反映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干部“带病提拔”如何追责 ?5月11日,对如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进行了逐条细化 ,追究党委(党组)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 ,导致用人失察失误 ,先后制定出台了干部常态性考察、《实施办法》强调压实工作责任 ,不查核、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不力的,以及实行网格化延伸考察等措施 ,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实施办法》着眼于固化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雅安探索,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 ,14种情形将被追责 。由党委(党组)书记 、共有14种情形将被追责 。造成恶劣影响的,进一步筑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防火墙 。以此科学甄别、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完整闭合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强动议审查、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
为突出抓好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核把关,泄露考察情况 ,任职等各个环节的情况 ,近年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