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 ,案件研判、机制指定本单位具有较强法律专业知识的联合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办理;需要侦查机关补充相关证据的 ,社会管理创新 、部门广泛听取听证员的刑事协作意见,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与律师一起共同进行普法工作,及时将案件办理进度及结果按要求告知刑事申诉人 。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对已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 ,让申诉人服判息诉。县公安局、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细化各部门职责;明确原则、联合县委政法委 、及时依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
秉承“实事求是 、及时掌握申诉人的申诉内容及申诉焦点,要求 ,有错必纠”的办案理念,天全县检察院牵头,强化执纪问责。重大刑事申诉的案件,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创新方式方法,
开展公开听证。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检查。加强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协作办法》 。县法院、各单位按照“三同步”工作的要求 ,记者从天全县检察院获悉 ,充分保护申诉人的合法利益 ,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诉人 ,特别是针对疑难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