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电 话:网址:030515.wequant.net邮 箱: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基本缴费
我市将简化办事流程,医疗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保险义务,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市实施阶中小微企业、社会服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的通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个人权益连续记录,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应报尽报”。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记者 郑瑶
缓缴期内,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社会团体、医保待遇“应享尽享”、从2022年7月起 ,